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文化馆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文化体育局。由于第一次报名截止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本工程进行二次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预算:233167.4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西朝阳路382号,朝阳区文化馆楼下;
2.3 计划工期: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9月17日,共计30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_月3日至 2015 年8月_5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525号景阳公寓801室)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及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安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列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并提供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网站》上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 年_8月_13 日_9 时 00 分,地点为一品吉粮酒店4楼2会议室(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45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文化体育局
地址: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赵坤
电话:0431-8510926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525号景阳公寓801室
联系人:王晨宇
电话: 0431-820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