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LED显示屏及办公设备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
联系人:赵强 电话:15725165319(办公座机)
传 真:0634-6220809 邮箱:lwdhh@126.com
(三)项目编号:BMX2015-022
(四)项目名称及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LED显示屏及办公设备
2、项目简介: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其中:A包为LED显示屏;B包为办公设备。(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所在地具有完善和及时的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及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7日-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询价通知书:150元∕包,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详见询价通知书
报价地点:详见询价通知书
(八)信息公告发布的媒介:本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