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公安局石佛寺直属分局、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办公家具、电子大屏、电梯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石佛寺直属分局、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办公家具、电子大屏、电梯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镇交采【2015】GKZB—016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如下:
二标段:镇平县局办公家具购置;
3.2、项目采购范围:该项目全部货物和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保修、施工等全部内容;
3.3、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3.5、交货期,如下: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3.6、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二标段:
4.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3、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必须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8:30时。
5.2、报名地点及方法: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不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需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招标文件二标段:6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 户 行:河南省镇平县工商银行
拟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发送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邮箱,中心查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需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
邮箱地址:zpggzycg@163.com 本项目电话:0377-65963380
六、投标人开标、评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拟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7-65963380
招 标 人:镇平县公安局
地 址:镇平县城关镇府前街94号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15993130380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7-63188086
镇平县公安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