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政法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政法学院大屏及控制软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大屏及控制软件采购
2、项目编号:招15-0619
3、预算金额:23万元
4、采购内容:大屏显示系统(含46寸液晶拼接显示器*8)及控制软件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法人机构,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报价人须符合本条件所列两种条件之一:为所报价主要产品的最终制造厂家;或为具备由最终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书面授权的报价人;
3)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3C产品认证证书;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可于2015年7月20日至7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208室参加本项目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报价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报价供应商同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2、需携带资料:
l 营业执照(副本);
l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l 税务登记证(副本);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l 主要产品的制造厂商授权书(如有);
注:以上证照需在有效期内,原件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
五、领取谈判补充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如有)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7日下午13时00分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注: 报价人应当在要求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七、谈判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包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报价人逐个进行谈判,谈判顺序按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先后顺序,后到先谈。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九、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 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 系 人:张敏
联系方式:021-39225038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丁燕
电 话:021-62445139
传 真: 021-62446678
Email: 1520198879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