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XIASHA-JZ-2015-20003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大屏显示系统一套,包括:电子显示屏一块,由4块55"LED背光源黑边屏拼接而成;支持多系统、多屏幕,提供各种输出/输出接口的控制中心软件一套及控制软件配套硬件设备。具体包括:设备及控制软件的供货、安装、开发、实施、运行维护以及相应的软硬件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要求提供不少于3年相应原厂商7*24免费现场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15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7-16至2015-7-2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8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4楼]。
标书售价:每本.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08-07 10:00
六、投标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4楼]。
七、开标时间:2015-08-07 10:00
八、开标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4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30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下沙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1040160002161787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428室)免费领取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
2、采购人联系方式: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联系人:董沁昵,联系电话:0571-89898257。
3、按照《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保证代收代退管理办法(试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交纳。为了管理方便,首次办理保证金事项的,各投标人应当到杭州银行下沙开发区支行招投标业务受理点(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1楼)办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账户备案手续,提交本企业法人基本账户信息。经备案审核后,今后企业参与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项目投标活动,其投标保证金应从备案账户中转出。投标企业在办理投标保证金账户备案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在交纳投标保证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退。保证金交纳后,投标单位应到和茂大厦1楼杭州银行服务窗口领取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开标现场需出示,否则将视为未交保证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4楼
联系人:陈展
联系电话:89899170
传真:8687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