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TZB2015G-43
1.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民俗馆布展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东北师范大学民俗馆布展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卫星路98号 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
2.3建设工期: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10月30日。
2.4建设资金:75.00万元。
2.5合格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布展能力并同时具有安防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楼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A4纸);
(2)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时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联合体协议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A4纸)(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
(3)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
(7)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亚泰大街6789号16楼16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人民大街5268号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
联系人:陈玉明 联 系 人:王蕾、孔桂云
电 话:0431-85099072 电 话:0431-886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