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委托,对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LQ20151021-2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1套 |
详见标书 |
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 |
叶先生13799351025 |
永泰县 |
3、预算金额:29.88万元人民币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6、联系人:王小姐(购买标书)、刘小姐(项目负责人)
7、联系电话:0591-63037991(购买标书)、0591-63037996(项目负责人)
(请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
8、公司网址:http://www.fjlqzb.com E-mail:fjlqzb888@126.com
9、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报价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8)供应商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其他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资格。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等);
9)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说明中“3.合格的供应商”。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0、投标截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9:3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13、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