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全彩屏幕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全彩屏幕 数量详见本文件专用部分第九章 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50万元人民币 自筹资金 项目正式运行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支付应付款的90%,质保期期满后支付应付款的10%。
四、采购计划编号:2015-05-6853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其他特定条件详见本文件专用部分第九章。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时间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7月14日 上午9:00 时至上午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九、投标保证金:预算金额的1%(取整数到元),缴纳方式见通用部分。
十、开标:
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其他详细情况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进一步获取,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
二○一五年六月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张华宇 (0431)88779603
投标程序咨询人:张鹏翔 (0431)88779636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23
传 真:(0431)8877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