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HL011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禾山中学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
采购项目名称 |
LED户外全彩大屏采购及安装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LED户外全彩大屏采购及安装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报表); ③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 ④投标截止近三个月内有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证明专用章,或者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保缴交情况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未提供查询证明原件或查询结果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3)其他要求 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的投标做无效处理。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07月20日17:30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套、邮寄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07-21 09:0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江头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八楼)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陈先生:0592-2279309,纪先生:0592-227932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其他 |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厦门市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监督、投诉受理电话:0592-55048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