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复印机、查询机、电子签章系统采购项目
四、项目采购编号:LCGJ2015-003
五、采购内容:
5.1本项目为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复印机、查询机、电子签章系统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本次采购分为两个包,A包为复印机1台、查询机3台,采购预算为8.9万元;B包为电子签章系统7套,采购预算为15.4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6月5日至 2015年 6月11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 30时至 17:30 时,在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莱芜市龙潭西大街008号)持单位介绍信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玉新 联系电话:0634-696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