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青海省司法厅LED法制宣传大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司法厅LED法制宣传大屏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政采公招(货物)2015-031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额度 | 650万元(人民币) |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 ||
采购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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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6月3日 |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 2015年6月4日起,至2015年6月13日止;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按所投包采购预算额度的2%缴纳投标保证金。 | ||
缴费方式 | 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详见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关于对参加我省省级政府集采活动的投标单位实行网上缴费的通知》。 | ||
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式 | 本项目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6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15年6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 |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 | ||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 | 1、投标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或者pdf格式,目录格式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且目录索引定位到内容;2、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或照片)内容应清晰可辨,且图片要求正向放置;3、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00M;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投标文件。因目录格式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网速慢、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影响评标的,其责任自负。 |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电话或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开标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并在规定的答疑时间等候答疑,因在规定的时间联系无果造成无法电话或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答疑者,视同自动放弃。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 采购单位:青海省司法厅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47708 | ||
集中采购机构及联系人 | 集中采购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36730 邮箱地址: qhzfcg@126.com | ||
其他事项 |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通知》,并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国采(青海)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619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 |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