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委托,就大连高新区管委会所需展厅展陈策划服务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大连高新区展厅展陈策划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2015-C(FW)-039
1.3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大连高新区展厅展陈策划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预算: 50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 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2. 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磋商文件获取
3.1 报名要求: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3.2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
3.3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5年6月19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节假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发售。
4.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的时间、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30日13时00分—13时30分。
4.2磋商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13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3磋商时间:2015年6月30日13时30分。
4.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南石道街动物园入口处),一楼大厅第5投标受理。
4.5磋商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5评标室。
采购人:大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
邮 编:116000
开户银行及账号: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297356820408(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二七广场支行3400200219300219694(递交投标保证金账号)
联 系 人:赵轩玮、孙鹏
电 话:0411-82707229
传 真:0411-82717059(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