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治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就长治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家具及户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DHGC政采2015-6-9。
二、项目名称:办公家具及户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谈判共分二包:供应商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办公家具(规格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1325065.00元
第二包:户内LED显示屏(规格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303590.00元
注:所报包内产品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约定时间。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7.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的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提供(有效期60天以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第一包需携带的资料:
1.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
5.经销商应提供该产品制造厂家的代理或授权委托书;
6.提供(有效期60天以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二包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经销商应提供该产品制造厂家的代理或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所供应产品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最新标准要求及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5.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
6.提供(有效期60天以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每天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府后西街金德利大厦A座29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长治市长兴北路金威大酒店一楼2号会议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355—2134266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55-6051600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