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丘博物馆展厅室内陈展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就“商丘博物馆展厅室内陈展设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商财采 (2015)13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博物馆展厅室内陈展设计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博物馆展厅室内陈展设计。
2、展览项目总投资额:3995万元。
3、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19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相关地方性文件。
四、设计工作范围和服务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
五、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七、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5年5月27日上午9:30开标。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第二会议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先生 李先生 0370—2697976
十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本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具有类似业绩。
十二、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三、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6、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和类似业绩证明,开标前半年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缴纳的社保证明。
7、本项目设计所需《策展大纲》由商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供,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3592378659。
招标文件和《策展大纲》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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