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冰上训练基地速滑馆130㎡户外电子显示屏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022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冰上训练基地速滑馆130㎡户外电子显示屏安装工程已由吉财采计X[20150408]-6236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冰上训练基地,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本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冰上训练基地速滑馆。
2.2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作内容。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电子屏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相关设备生产、销售及安装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年4月 24至 2015 年4月30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处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合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5月14日11时,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1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 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冰上训练基地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联 系 人:白石
办公电话:0431-81150785
传 真: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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