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美术馆团队智慧讲解系统询价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现对建湖县美术馆团队智慧讲解系统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美术馆团队智慧讲解系统询价采购
2.采购人:建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采购内容:团队智慧讲解接收机14台,播放器22台,团队智慧讲解发射机2台,团队智慧讲解设置机1台,约11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供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5.供货地点: 建湖县美术馆
6.标段划分:一个
7.资金来源:财政
8.付款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合同价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9.质保期:三年
10.预算价:11万元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于 2015年4月22日9: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报价项目和报价单位名称后送至报价现场(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双湖路住建大厦一楼交易服务大厅)。
2.报价文件组成:①具有团队智慧讲解系统设备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投标承诺书;⑤报价表;⑥供应商登记表;⑦投标设备配置说明表
报价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价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文件①-②项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和③-⑦项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①-②项原件一并密封装袋。报价单位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如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按废标论处。
投标单位应将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后密封,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在报价文件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 该招标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以非现金方式(含: 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314311500304账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在递交报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交易中心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
5.中标单位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金额0.6%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报价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7.报价单位须在2015年4月21日17:00时前以传真(0515-80623339)或其它有效形式与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报价,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报价确认函,并索取书面回执,开标时带至现场确认;未参与报名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区域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达不到上述投标要求的报价文件作废标论处。
四、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建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张连成
联系方式:13951540668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伟
联系电话:0515-80623389 18361189727
传真:0515-80623339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大洲招标代理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招投标监督电话:0515-80618020 0515-80609919
五、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报价确认函
附件三:建湖县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表
附件四:投标承诺书
附件五:技术参数和规格
附件六:报价表
附件七:投标产品配置说明表
附件四、五、六、七(15).doc
建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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