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文物库房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委托,为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文物库房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文物库房改造工程施工
2.招标单位: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
3.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46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基建资金
6.工程开、竣工时间:2015年4月16日开工,2015年6月14日前竣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改造文物库房总面积390平方米,对文物库房进行地面、墙面、顶棚等,部位进行装饰装修,对老旧电路进行改造,增加恒温恒湿系统、空气净化系统、风淋系统、信息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投标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主体),可联合具有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3月13日开始报名,2015年3月17日报名截止。
2.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请携带盖有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及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有效期内(经年检)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建造师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7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发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2日9:00时整(北京时间)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46号
联 系 人:许宏奇
电 话:024-883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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