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博物馆虚拟展厅建设比选邀请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国家博物馆虚拟展厅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完成“来自肖邦故乡的珍宝15至20世纪的波兰艺术”展览的360°虚拟全景拍摄制作,实现展览在PC、IPAD平台上可根据用户意愿自主参观,要求系统系统支持展品交互信息浏览,支持中英文语言版本,支持展品语言讲解等功能。
采购人名称:中国国家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6号
联系人:周子杰
电话:010-65119542
邮箱:zhouzijie@chnmuseum.cn
二、合格比选人的基本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最近三年(2010-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比选人有文博项目的业绩的优先。
三、比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 商务响应部分
1.报价一览表;
2.比选人资格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 技术响应部分
1.系统方案(包括功能实现、技术路线、相应的效果图等);
2.售后服务承诺;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四、报价: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比选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和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比选人中标后,比选价即为固定合同价,采购人不会再行支付除该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报价有效期:1个月;
3.比选报价(格式自编)应标明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若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则以低的报价为准。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包装、运输过程中保险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5.税金: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比选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比选人提交的比选总价中。
注:比选报价需加盖公章。
五、参与比选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年检章);
2.类似项目或文博行业相关项目合同重要信息复印件(应含项目名称、建设方名称及印章、合同金额等)
3.参与比选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其实力及资格的文件。
注:上述文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不允许中标人将合同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
七、比选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并提供电子文档1份。
八、比选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16日17时整,报名地点:国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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