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1200019)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博物馆陈列布展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博物馆陈列布展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3-0821-HFZ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博物馆陈列布展采购1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 日至2015年 12月 7 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发售地点: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73号领东尚层1602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未收到邮寄费不代办邮寄)。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和邮寄费转入下述账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1-2829234。如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备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有效的企业资质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二代证)复印件和公告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须足额缴纳)
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
投标保证金须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且于2015年12月18日下午17时整前到达以下账户:
户名: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 银行账号: 60151946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73号领东尚层5楼513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在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73号领东尚层5楼513号)开标,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毅 电话:0771—5516023 传真:0771—5516004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青燕 电话:0771-2855737 传真:0771-2829234 邮箱:HF2855737@126.com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