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2015-164号],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室内PH3全彩LED显示屏采购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JXJH-2015-GJ014-2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备注 |
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室内PH3全彩LED显示屏采购(第二次) |
1批 |
135298.00元 |
具体的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商业信誉好,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且有供货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开标时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单独递交,以便于开标前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4、购买招标文件:实行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凡在投标报名截止前登录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gcztb.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交纳信誉保证金及资料费即视为报名,标书每套售价200元(投标时现场交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后院(档案局一楼右侧)。
7、按标书要求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贰仟陆佰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注:信誉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项目名称:(广昌一中LED显示屏采购)以便保证金的退回,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已参加了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可不再缴纳信誉保证金,但开标时应提供第一次的转账凭证。
8、缴纳了信誉保证金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提交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9、采购单位: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 魏先生 13879455906
代理机构: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533号锦绣华庭小区5号楼2单元301室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13507946644
邮箱:26654112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