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师范学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NDZB-2015-148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位: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全景互动教学景点软件 |
教学 |
1批 |
280000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宁德师范学院 |
朱老师/13616083435 |
宁德市 |
3、发售询价通知书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02日(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4、发售询价通知书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5、项目联系人:翁雅娟、陈华颖
联系电话:0593-2937168;2595166;0591-87616211转815
传真:0593-2937168
E-mail: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报价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或制造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的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报价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7、政府采购政策
7.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8、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4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9、询价时间:[2015年12月04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询价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11、询价通知书售价及要求:纸质版招标文件或电子版询价通知书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12、报价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13、询价通知书购买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