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委托,就触摸屏一体机、数码相机、视频监控系统、拖式发电机组等设备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 CXCG201511045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单位 |
标的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触摸屏一体机 |
4 |
台 |
10000 |
详见询 价文件 |
2 |
长兴县公路管理局 |
拖式发电机组 |
1 |
台 |
120000 | |
3 |
长兴县林城镇中心幼儿园 |
数码摄像机 |
1 |
台 |
6500 | |
4 |
长兴县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 |
监控系统 |
1 |
套 |
6455 | |
5 |
长兴技师学院 |
学校补装高清监控系统 |
1 |
项 |
230000 | |
6 |
长兴县公安局 |
数码相机 |
1 |
台 |
1980 | |
7 |
长兴县洪桥镇中心幼儿园 |
单反数码摄像机 |
1 |
台 |
4500 | |
8 |
长兴县档案局 |
触摸屏一体机 |
1 |
台 |
15500 | |
9 |
长兴县小浦镇中心幼儿园 |
数码相机 |
2 |
台 |
10000 |
特别提醒:各报价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对询价采购文件内容有疑义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逾期视同默认原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或采购单位负责。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下午15:30时)前1个工作日内请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长兴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cxztb.gov.cn:8080/cxxztb/)查看是否有关于本询价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四、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和报价文件的提交:
1、询价文件获取日期: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4日。
2、询价文件获取地址:本公告网页自行下载。
3、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15:30时
4、报价文件提交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6办公室。
5、报价文件组成: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报价函、报价表各一份。供应商在自愿遵守本询价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参与报价,否则询价小组将有权拒绝其报价。
6、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供应商必须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后,递交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窗口(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
2)传真报价:根据《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会员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长招〔2012〕1号),已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上注册会员成功的供应商可以传真方式报价,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可不提供)传真必须于2015年12月4日下午14:30时至15:30时之间(其余时间无效)传至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经本中心确认收到方为有效,因传真设施故障致使报价文件未能收到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询价专用传真:0572-6022348,传真结果确认电话:0572-6031985。
六、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2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电汇无效,拒收现金);
帐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龙山支行;
银行账号:1205270419200042517。
七、其他事项: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
机构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机构地点: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
联系人:姚国强、陈平平;
联系电话:0572-6265653 传真:0572-6265653。
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