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的委托,就南阳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大屏幕电视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大屏幕电视墙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WX2015-1581-QT604】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内容:
采购室内全彩同步LED电子屏幕电视墙(显示面积约4m×2m,外加不锈钢包边6㎝)制作及安装,包括基础、屏体钢结构(显示屏)、布线、显示屏、软件及控制系统等使用前及保修期内一切内容。
服务要求:质保期两年,送货到指定地点。
供货要求:设备供货时间为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总额的1%作为罚款。(不可抗力造成的原因,不能施工的情况工期予以顺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采购要求;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4)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出具本项目主要产品生产商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 本项目主要产品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6) 具有音视频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
(7) 投标产品3C认证(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8) 企业必须出具企业注册地或南阳市(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期间开具);
(9) 投标人具有自2012年1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类似产品销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要求:凡符合要求愿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或服务许可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3C认证(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函、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期间开具)、生产商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经销商提供)、自2012年1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类似产品销售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投标人报名时需持上述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原件检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报名及招标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地点:南阳市工业路59号科协院内北楼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阳市烟草公司内网》上发布。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7-63588893
地 址:南阳市滨河东路19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7-61521369 15737195000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59号科协院内北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