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ZS170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旅游局 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市行政中心东区4号楼,0592-289260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单位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单位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城市旅游宣传片拍摄制作 |
来源: |
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厦门城市旅游宣传片拍摄制作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120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一部设区市级或以上宣传片(或专题片)制作的经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9日,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厦门招投标网(http:// www.xmztb.com,下同)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免费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完成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谢绝现场购买及邮寄购买。 |
采购文件售价: |
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2-14 9:00: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厅7(C40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92-2286028;电子邮箱:252684101@qq.com. |
其他: |
(1)会员注册详见厦门招投标网-重要通知-《关于开通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新)》。 (2)网上购标详见厦门招投标网-下载中心-《厦门招投标网操作手册(网上售标)》。 (3)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上网点击相关费用缴交,并将相关费用交至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否则供应商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 (4)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收款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相关事项联系人:连小姐/0592-2207755 2202255;到帐咨询联系人:蔡小姐/0592-2297867;电子邮箱:25268410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