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5]229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城区地方海事处委托,就常州市12395水上指挥中心DLP大屏新增及旧屏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5年11月5日发布采购公告,并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标前答疑会议,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5、售后服务的(3)制造商在江苏地区必须设有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规服务机构(非第三方合作或代理机构)并且超过两年的得2分(提供总部或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调整为:“制造商在江苏地区必须设有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规服务机构(非第三方合作或代理机构)并且超过两年的得2分(提供总部或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设有经厂家正式认可的办事处的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系统总体要求中2、分辨率:1400×1050及以上”调整为:“★2、分辨率:1400×1050及以上,LED光源”。
3、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系统总体要求中12条中的DNP”删除。
4、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系统总体要求中15条中的提供专利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删除。
5、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制造商相关证书的,投标时仅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