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气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高要区行政村、中小学校应急信息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ZQ00CL84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要区行政村、中小学校应急信息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70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P10电子显示屏:412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肇庆市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2014年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和2015年7月-9月缴纳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2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肇庆市文化创意大厦2103单元(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10时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7日止。
十三、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气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肇庆市文化创意大厦2103单元(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二)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8-2277 558转807
传真:0758-2277 968
邮编:52604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