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BM2015-235(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大屏幕1台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供货安装能力;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设备生产商的授权书; 4.提供国家级别的产品检测报告; 5.投标时需开具封装厂家证明原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40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1月19日8时30分至201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00分至5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假日除外)。
2、地点: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芜市文化北路区公安分局沿街楼)
3、方式: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芜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莱芜市汶河大道1号
联系人:韩兆华 联系方式:0634-8866976
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区公安分局沿街楼)
联系人:吴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634-6229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