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薛店镇世纪大道安装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企业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薛店镇世纪大道安装LED显示屏项目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343
2.3项目地点:新郑市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内容: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安装LED显示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好供货安装等相关工作。
2.7交货日期: 1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通过ISO9001认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产品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报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5.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18日至 11 月 26日下午17:00时止
六、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5年 11 月 18日至 12 月 4 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5年 11 月 27日至 12 月 4 日17时前。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账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22 日14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8.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牛先生
电 话:15188365959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7715639 18539996126
11.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