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陕县政府采购控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陕县旅游局的委托,陕县招投标中心现对“陕县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陕县旅游局
二、招标编号:SZ-2015-109
三、项目概况:
该项目拍摄内容包括(一)景区景点:地坑院、甘山森林公园、高阳山温泉度假区、翡翠丽池温泉养生度假酒店、空相寺等;(二)文化遗产:陕州剪纸、澄泥砚、锤草印花等制作过程;(三)当地名吃:大营麻花、观音堂牛肉、陕州十碗席、水花佛手糖糕等制作过程。
四、拍摄周期:2015年冬--2017年春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23日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1月24日
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报名,购买标书步骤如下:
1、提交报名材料,审查报名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后,当日将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
3、持有效存款凭证,在陕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换取保证金收据;
4、发售标书当日,持保证金收据及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
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 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行陕县府前支行
帐 号:1713120729350001117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17:00前。
六、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具有广电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
②委托代理人本年度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包含单位名称及个人的基本信息);
③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④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出具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的证明并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④条要求根据《陕县重大项目廉政预警工作暂行规定》(陕纪文[2013]47号)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证复印件加盖章留存)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中心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 0398---3838298
网 址: www.sxzbzx.cn
陕县招投标中心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