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东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惠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LCD大屏拼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 : 惠东公易采【2015】048号
二、项目名称:惠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LCD大屏拼接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75284.00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型号 |
采购项目参数要求 |
1 |
LCD大屏拼接系统 |
1项 |
/ |
详情见招标文件 |
2、项目需求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要求。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七、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按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一年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按招标文件7.8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盖章)、招标公告,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东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8999869)。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XXX采购项目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 年 11月 17日至 2015 年11 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现场报名(详细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按采购公告下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9日 10 时 00 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3号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 2015 年 12月 9日 10 时 00 分。
十二、开标地点 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3号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 11月17日至 2015 年11月 23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惠东县公安局 地址 惠东县城内
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398110
传真 0752-8879090 邮编516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 柯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316960
传真 0752-8755229 邮编 5163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75522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
各有关供应商应该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
发布人: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5 年 11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