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数字电影院设备配套采购项目经景谷财政局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受景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二、 采购编号: KPCC201511084
三、 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影院改扩建、放映机系统 |
1 |
套 | |
2 |
3D眼镜、还音系统、银幕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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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影厅座椅、售票系统、卖场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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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配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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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如为经销商参加,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于 2015年 11月 16 日至2015年 11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0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00分,在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107号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 11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前递交,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2015年 11月 27 日 15 时 00分
采购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何师
电话:0879-522154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联 系 人:周健
联系电话:0879-2132549 传 真:0879-213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