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对2015年深圳海关机检查验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及机检扫描视频抓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项目名称:2015年深圳海关机检查验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及机检扫描视频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5HGCG2-0063
采购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采购机构: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采购内容:2015年深圳海关机检查验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及机检扫描视频抓拍系统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7666万元
技术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四部分
谈判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谈判文件中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谈判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服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采购产品及服务的独立法人,其法定代表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其他要求:
谈判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原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原厂三年质量保证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原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1、时间:从2015年11月11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博物馆20室 电话:010-65195162。
3、领取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开户行账户信息。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博物馆办公楼520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谈判供应商须派专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博物馆508室
联 系 人: 王璞
联系电话:010-65195162
开户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账 号:1100 1059 2000 5910 8022
开 户 行:建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