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中山社区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中山社区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中山社区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洪宝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532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和街114号
联系方式:姜凡 0451-826096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洪宝0451-8235321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馆中山社区装修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CR2015G1101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4,088,729.99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南河沟街32号
2.7工期:2016年4月10日前完工
2.8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3.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8.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6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法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 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