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制作(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名称: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制作项目
2、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服务商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具备影视片(含影视广告)服务经营范围。
(2)供应服务商为中国大陆法人公司。
(3)供应服务商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人民币)
3、报名:本次谈判采购采用电话报名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25-88867042)
4、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供应商可从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njum.gov.cn/免费下载。
5、勘察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供应商可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谈判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负责。
6、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谈判文件响应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4:00—14:30 。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谈判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8、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5号)608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9、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5号)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8886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