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监控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15CNIC031736242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监控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一 |
大屏幕显示系统 |
|
|
1 |
60英寸LED光源DLP拼接大屏显示单元 |
10 |
台 |
2 |
拼接控制器 |
1 |
台 |
3 |
显示墙应用管理系统软件(中文版)及配套控制设备 |
1 |
套 |
4 |
系统附件及线缆 |
1 |
套 |
二 |
中央控制系统 |
|
|
1 |
中央控制主机 |
1 |
台 |
2 |
电源控制器 |
2 |
台 |
3 |
混合矩阵机箱 |
1 |
台 |
4 |
控制模块编程 |
1 |
块 |
5 |
控制终端 |
1 |
台 |
6 |
配套线缆及附件 |
1 |
套 |
项目预算为96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最终报价不能高于以上预算,超过预算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身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人如果不是投标设备的原始生产厂商,必须出具主要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及3年售后服务承诺函(本次项目的主要设备为DLP大屏和中央控制主机);
3、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所有投标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 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格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文件各1份,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 (节假日除外),在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登记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含电子版售价),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并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购买单位。招标代理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获取投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联系。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 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3层30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九、采购人相关信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88376252
十、招标人企业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外大街六号中仪大厦615室
邮政编码:100044
电 话:88316253 88316078
传 真:88316263
联 系 人:李江 金安成
收款单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7835000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