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失信液晶屏公示系统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芝罘政采(泰和)2015-23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 金额 |
1 |
失信液晶屏公示系统 采购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 (3)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LED显示屏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质保售后服务函; (4)所投LED显示屏须具有CCC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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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万元 |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8号(海滨实业公司四楼)
3、方式:现金购买;
4、售价:3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手续费50元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6日8时30分至2015年1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政府采购大厅(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82号)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
联 系 人:高涛
联系方式:0535-685901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8号(海滨实业公司四楼)
联系人:阎楠 于万梓
联系方式:0535-6658998
附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