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托克托县乌兰牧骑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托克托县乌兰牧骑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托克托县乌兰牧骑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 托财购准字(2015)42号
采购文件编号: YFZC-201510-02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附件材料 |
1 | 1 | 49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责任事故;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具有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本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供应商须为本采购货物产品的制造商(品牌持有人)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投标则需要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6、供应商必须提供由托克托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5年11月03日 至 2015年11月09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12:00 时,下午 2:00— 5:00时到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3日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8号灵奕集团2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3日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8号灵奕集团2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38号灵奕集团501室
邮政编码: 010010
联 系 人: 田峰
联系电话: 0471-2831033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新城西街支行
账 号: 15001706632052508875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托克托县乌兰牧骑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邮政编码: 010200
联 系 人: 史利英
联系电话: 0471-3190399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