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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桂园项目展馆设计、采购、装修总承包{项目编号:YDCG2015093(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玉林市“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桂园项目已由玉东新区经发局以玉东经发规字[2015]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展馆的设计、采购、装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山电社区
建设规模:主要有展馆沙盘模型、装饰、布局、电气、多媒体数字及内容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91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装修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80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5 年 12月至2016年5月。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装修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展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采购包括展厅装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装修施工内容包括展厅装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仅要求联合体中的采购及装修单位)必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3.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3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①本项目接受设计、采购和装修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投标人名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投标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受联合体成员名额的限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③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或高级室内设计师称号。
3.2.3采购及装修项目经理(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3 业绩要求: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以上(含)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装修工程。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及装修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项目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采购及装修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投标人(指联合体中的采购及装修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采购及装修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报名。
4.2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方共同委托该专职投标员的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的预付款自合同签订后,由采购及装修的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暂定合同总价款中采购及装修部分价款的15%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和比例:在第二次及第四次进度款支付时均匀扣回。
进度款支付方式:基础装修材料进场后支付采购及装修部分合同价的20%;沙盘视频开始拍摄,支付采购及装修部分合同价的15%,沙盘进场开始安装,支付采购及装修部分合同价的30%,灯具进场且沙盘制作完成(零星调整不计)支付采购及装修部分合同价的15%,当展厅开放使用时,付至采购及装修部分合同价的88%,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经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14日内退还(无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五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0775-2699223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 0775-2331636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 地 址:玉林市建发街15号
邮 编:5370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梁新乾
电 话:0775-2699068 电 话:0775-2287708
传 真:0775-2699258 传 真:0775-2287708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