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13800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朝阳门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43138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2015年第二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分局机关一楼大屏幕更新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686-1541Q288421Z/3
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分局机关一楼大屏幕 |
一套 |
采购内容:分局机关一楼大屏幕。
采购用途:实现北京公安局房山分局的各项展示、宣传的综合显示。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货物及服务内容供应商;
(3)供应商须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同类产品一个及以上的与使用单位签订的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40万元以上),要求提供合同首尾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报名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7房间
注: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同类产品一个及以上的与使用单位签订的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40万元以上),要求提供合同首尾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开户名: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帐号:11001079400053005665
项目联系人:李琛
联系电话: 010-65043138
传 真: 010-65912771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