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ZZC201510034
二、项目名称:武乡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报价人不得将该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演播视设备 |
注: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期:签定合同后15天
4、交货地点:武乡县广播电视台新办公地址(原武装部)
四、预算金额:320000元;
五、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7、报价人须具备影视舞台灯光、音响、电器、控制设备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销售及安装调试能力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六、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6、项目负责人具备演艺协会灯光师证书;
7、社保缴纳凭证、纳税凭证、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8、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02日-2015年11月04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址: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2015年11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乡县广播电视台
地址:武乡县
联系人:曹工
电话:0355-6380905
代理机构: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高新区钜星锻压南楼二楼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355-2082226
邮编:046000
E--mail:sxjlzzbdl@163.com
山西晋潞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