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对龙华新区“智慧龙华”咨询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X2015LHCG-F012
二、项目名称:龙华新区“智慧龙华”咨询规划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龙华新区“智慧龙华”咨询规划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 www.cgzx.sz.gov.cn);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10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需资质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4日17时00分。书面传真至0755-83780355或发至247899418@qq.com。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7室开标大厅(非标书购买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30分。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7室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十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hxq.szzfcg.cn)和深圳市建星公司网(www.sz-jstar.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小姐 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83780036
传 真:0755-83780355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 lhxq.szzfcg.cn (深圳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sz-jstar.com (深圳建星公司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收 款 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7441 6101 8260 0172 104(文件费)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