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赣购2015B001735001计划函要求,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南医学院的委托,对赣南医学院红色卫生史博物馆装饰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5年10月21日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
原谈判文件和谈判公告为:“第一章、采购文件?一、采购邀请?(七)谈判文件的购买: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八)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基本账户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并于开标的前一天(即2015年10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
现变更为:?“第一章、采购文件?一、采购邀请?(七)谈判文件的购买: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八)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基本账户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并于开标的前一天(即2015年10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
二、变更事项2:
原谈判文件为:
第一章、采购文件
二、谈判须知
(五)开标与评标
25、评标办法
25.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5.2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5%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
现变更为:
第一章:采购文件
二、谈判须知
(五)开标与评标
25、评标办法
25.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5.2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5%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
25.3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
25.4.中、小、微企业
25.4.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5.4.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5.4.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5.4.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表格格式如下: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2.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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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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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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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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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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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主营业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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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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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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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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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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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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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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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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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
年 月 | |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 企业,生产(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盖章 日期 |
备注:*为必填内容。
认定证明
编号:
公司经自行申报,对标认定为 行业的 (中、小、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项目结束。
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三、变更事项3:
原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求?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现变更为: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采用折扣率(即:第一次报价*(1-折扣率)=第二次报价)。增加第二次报价一览表(格式),见下表。
第二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第一次报价 |
折扣率 |
第二次报价 (最终报价) |
交货时间 |
1 |
赣南医学院红色卫生史博物馆装饰工程 |
1 |
项 |
? |
? |
? |
? |
响应总价(元):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第二次报价一览表)为第二次报价用表格式,不能做在响应文件内。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谈判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谈判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江西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