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公安边防总队东兴边防检查站站史馆装修布展项目工程,已由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兴边防检查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GJZX-2015-563
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东兴市兴东路402号
建设规模:站史馆建筑及装修布展面积为141㎡。
合同估算价: 约65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站史馆建设、装修装饰、水电安装、布展工程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请于2015年 10 月 19 日至2015年 10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宁市金湖路31号3楼32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介绍信原件;(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配有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6)有效的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8)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及造价员2015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9)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原件,以上证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30分,地点为东兴边防检查站三楼(广西东兴市兴东路40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兴边防检查站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770-7682191-503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兴边防检查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东兴市兴东路402号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31号3楼
联 系 人:谢干事 邮 编:530022
联系电话: 13977060215 联 系 人:陆 工
电话/传真: 0771-5848090
2015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