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5―19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州市汝瓷博物馆纪念馆展厅展柜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汝州市汝瓷博物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州市汝瓷博物馆纪念馆展厅展柜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汝州市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供货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采购内容)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并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可以是货物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
3.3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且查证日期须在报名期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5年 10月19日-2015年 10月23日(每日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到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汝州市誉发大厦西单元403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手续证明(一年内)、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留原件)。
4.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州市汝瓷博物馆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3700757123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女士
电 话:0375-715888
地 址:汝州市誉发大厦西单元403室
汝州市汝瓷博物馆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