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的委托,就南阳市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网络直播互动教室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市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网络直播互动教室平台项目
2.项目编号:NYZJGK2015-249
三、品种及数量:见附件。
四、标段的划分:
一个标段。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2012 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采购单位评价回执单);
4.信誉良好,近三年在政府采购产品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7.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
8.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月19 日至2015 年10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请本单位人员携带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凭证和劳动合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应的业绩(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采购单位评价回执单)、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报名期间)、外地市投标人在南阳地区范围内有固定售后服务场地和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所投产品相关授权的相应专项授权书、证明投标人资格的相应其它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套(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
联系人: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377-63539998
南阳市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