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15年10月12日起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汕头市澄海实验高级中学台式电脑及投影机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CCJ201506)”,现需作如下更改:
1、原谈判公告中第五项“供应商资格”第1点“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所要求的资质(提供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现更改为: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所要求的资质(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原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和“资格的声明函”的有关内容作相应更改。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函告。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澄海实验高级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588937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二楼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谢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588070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5880709
附件:谈判文件(CCJ201506)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