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省公安厅(本级)委托,就“交通安全电视类公益广告宣传片”设计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TY2015A-GF-04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交通安全电视类公益广告宣传片”设计制作项目 |
1.0 |
批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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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国家工商部门核准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经营资质
5、2012年1月1日以来有交通安全电视栏目制作经验,并能提供样片
6、有固定的制作创作人员,创作团队应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创作业绩,创作团队的作品在省级以上媒体播出的(参加竞标时提供在省级媒体播出的30秒广告或15分钟以内的完整微电影供专家评审)
7、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保障服务。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1号南楼309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09:00。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708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09:00。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708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101012200148877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婷华
联系电话:0571-89714728
传真:0571-89714678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1号南楼3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