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展览馆改造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建和管理的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
地已投入使用近两年时间,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调整,且近两年查处的案件更具典型性和教育意义,因此我们计划对基地的展览馆进行适当的升级和改造,使其在内容和形式上与时俱进,达到更好的警示教育效果。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视频内容调整、展板更换、多媒体系统维护。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60万元/年。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理由:
1、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展览的专业性强,素材要求高。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察日报社下属的全资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是中国检察报业全方位进军新媒体的唯一平台,在法律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发展过程中,该公司积累了大量职务犯罪案件的文字和图片资料,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同时该公司采编力量强大,有50余名专职编辑和采访人员,对专业文字的把握准确到位。
作为我市最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最初展板就由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设计和承建,所涉及的案件资料以及大量视频资料均由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提供和发布,并及时更新。该公司熟悉检察工作,紧贴办案实际,掌握全国大量职务犯罪案件的第一手资料,其设计提供的案件资料以及大量视频资料在全国预防职务犯罪的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独特性、唯一性。
2、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运行维护的延续性。我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展览馆从开馆至今的运行维护和服务,所用硬件设备以及原有多媒体的大量软件程序都是由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从以往维护经验来看,需要经常根据展出情况逐步更新升级相关程序软件,并要经常更换多媒体或投影仪灯泡,而此类灯泡专用性强,周期寿命短,价格较高,在市场上直接零星采购较为不便。考虑到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布展工作的衔接性、延续性以及运行服务便利性等因素,此次基地展览馆的升级和改造由原维保单位设施更为合适。
根据以上情况,经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实施本项目。
六、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项目特点,该供应商拥有此专业领域的第一手资料且具有权威性,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和延续性,由原实施和维保单位设施改造项目具有唯一性特征,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王宏亮 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刘伟东 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姚丹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公司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伟 051986800352
传真及邮政编码:051986800352,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0月8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上述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