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公安文化馆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公安局公安文化馆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41667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公安文化馆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公安局公安文化馆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控制价:8,8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项目(标段)废标(经市级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施工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筑工程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
5、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现场情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工程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张久林 电话: 13329599499 0459-6621866
6、本项目要求技术讲标: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现场对针对本项目的布展方案和施工组织进行现场陈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要充分运用多媒体手段对布展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进行说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9日10时。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4671907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4671907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8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10120543000006
行号:31326501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20141667。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影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9日1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
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0459-4671886)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5、本项目开标(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对开标(谈判)过程有疑义需调阅监控录像,可通过监督部门批准调阅。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谈判)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19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庆公安文化馆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
2、项目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学伟大街214号大庆人民警察训练中心;
3、项目面积:布展及精装修面积约2596平方米(详见附件1:《文化馆土建平面图纸》);
4、招标形式:本项目采取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
二、在本项目招标结果确认后,招标单位在预中标公示期内就预中标单位资质及实力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一旦发现其与招标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三、招标范围、工期、质量要求、质保和售后服务
1、招标范围:大庆公安文化馆布展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一楼、二楼、三楼展厅及楼梯、直梯处装修布展和一楼办公室、三楼休息室装修(包括内部设施),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1:《文化馆土建平面图纸》等。
2、质量要求:优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质量保证期:至少三年。
4、售后服务:负责展馆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四、展示内容:详见附件2:《大庆公安文化馆展厅分配和规划草案》。
五、设计要求
(一)陈列主题
大庆公安历史,是一部大庆公安人在石油会战、现代化建设和公安警务改革中艰辛求索、不断前行的奋斗史和创业史,是一部全市公安民警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奋进开拓的发展史和成就史,同时也是一部大庆公安日益成熟、发展壮大的自身建设史。陈列主题要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全国公安工作发展的大背景下,努力突出大庆公安的特殊性和地域性特点,突出大庆公安近10年来的改革创新、发展。
(二)形式设计的指导思想
要突出重要理念、重要荣誉、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贡献、重要人物;要突出大庆公安在维护稳定、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服务群众发面的作用;要突出大庆公安的发展脉络、突出改革创新的历史;要突出陈展结构和形式的创新。
(三)设计与展览原则
形式设计要言之有物,要准确理解和充分诠释陈列展览内容。形式设计和陈列布展要注重与展览内容的和谐统一,充分表达内容的创作理念,遵循展馆行业的专业标准,运用各种先进展示手段和方法进行陈列布展。
在展览设计形式上要有创新,在充分研究各展厅的建设目标、服务对象、展示内容以及空间特点的基础上,形成包括空间、造型、色彩、材质等形式设计要素在内的组合构思。在形成总体展出形式框架后,逐一考虑各具体内容的展览形式。
(四)设计与展览任务
按照文化馆自身的主题,确定陈列艺术的总体理念,陈列设计要全方位了解主题内容,设计思想要融于主题,结合公安文化的特点,确定陈列设计理念、陈展氛围、艺术风格。
1、展示项目均衡,符合比例要求
陈展项目由基本陈展要素(照片、文物等)、艺术作品和现代科技手段等方面构成。由于公安文化馆基本要素不足的原因,应尽可能的采用艺术品和现代展示手段,增加展示生动性、参与性、科技性,但要注意把握尺度,更多体现公安文化的特点,体现展馆的定位、陈展的主题。
2、“亮点”创意、细节精彩
展馆环境、建筑主体、陈列空间等元素与设计采用的色调、风格、用材等,要与陈列主题协调一致。陈展项目内容不能平铺直叙,要依据陈展大纲中的重点,把照片、文献、文物、艺术品和设计手段有机结合,深挖展品内部逻辑关系,把握展品的器形、色彩等美学元素,设计出构思巧妙、寓意深刻的“亮点”,给观众留下深刻记忆。
(五)严把制作质量
陈展项目不但要有一流的规划、一流的创意、一流的施工,更要具备一流的质量监督。质量监督不能停留在表面,要贯彻到制作、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陈展基本要素要搞试样,艺术作品制作要全程跟踪,现代展示手段要请专家监理,审看实际演示效果。制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经展览单位审核通过的形式设计方案,务必达到预期效果。
(六)陈展设计与建筑结合
陈展形式设计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布展大纲的结构和精髓,充分考虑公安特点、展厅空间的实际情况,营造合理的展示环境。要求制定各展厅总体形式设计方案,包括形式构想、展线安排、空间设计等,达到反映展览目标的要求、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充分表现展览内容、合理利用空间、有效使用资金的良好效果。
在展线安排和空间布局方面,应根据内容的顺序、主次、详略以及展厅结构、观众流通等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尤其要通盘考虑展厅空间布局与展线安排,根据展览内容的主次,合理分配展厅空间,注意展示内容的过渡与变化、选用展品的比例与尺度等,尽最大可能做到空间布局合理化、艺术化,达到既有利于表现展览内容,又有利于满足观众视觉感受的效果,使观众在观展过程中感到不单调、不疲劳,总有新鲜感。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要保证优质、环保、耐用、防火,符合设计、国家规范和环保要求;主要设备要采用国产品牌、通用设备,设备使用要得当、合理、适度。所有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经采购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并封样后方可使用,否则无条件更换。
2、布展方案要对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和主要技术指标等进行说明,列出明细表。
3、中标人在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而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处以中标人合同总价3%的罚金;不合格部分必须无条件拆除、整改至合格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施工中所用材料安装前,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二次复测,复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时方可施工。因材料无二次复测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七、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开标、评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损失及风险。
八、布展设计方案
1、布展设计方案应详细阐述设计的创意理念、构思,突出展览主题,突出展览的独特性、艺术性、参与性、教育性等特点,且必须符合节能、环保、安全要求。布展设计方案包括拓展的展览大纲,展览设计说明,布展平面图、立面图和效果图,节能环保措施,现场文明、完全布展方案,展期维护和安全运营措施等。并对大宗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说明,列出明细表。
九、休息室装修标准
休息室精装修,准备室简装,一楼办公室简装。设备设施要求国产、品牌、通用,中档偏上。
具体装修要求:
1、休息室铺设地毯;环形布置沙发若干(按面积、格局核算);主位后方有背景墙;配备投影机、银幕,挂装,银幕在主位前方。
2、准备室装设整体橱柜和操作柜台,含消毒柜、水盆和挂篮等;配备冰箱、咖啡机、电热水壶、暖瓶等设备用品,以及茶具和咖啡用具。
3、一楼办公室简装。
十、拟投入人员的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需要具有高级职称,从事过类似项目布展管理经验。
2、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设计团队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主要包括建筑设计专家、文博专家、艺术美术专家及装饰装修、水暖、电气等方面专业人员。
3、项目布展负责人1人,具有类似项目布展施工经验。布展团队配备管理人数不少于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主要包括建筑专家、文博专家、陈列布展专家、艺术美术专家及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安全、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
十一、工期要求:
预中标结果公示结束至2015年3月25日,完成对布展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的修改和完善,通过会审;2015年6月25日前全部完成布展施工任务,并通过项目验收。中标人应调配好相关人员和力量,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
十二、安全管理要求:
1、投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考核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施工项目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2、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按分部、分项工程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操作岗位及全体施工人员。
3、施工组织计划中应制定各项安全措施(防火、防毒、防爆、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污染、防冻等),安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和详细,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逐条逐项落实。
4、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投标人现场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及主管安全员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向承担施工作业的负责人、班组长和其他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书面交底手续。
5、投标人现场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定期对安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包括监理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定人、限时进行处理。安全检查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
6、投标人必须建立建全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现场新进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应全面、具体和详细,并有相应的考核及记录。每位施工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知晓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投标人应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针对具体的施工环节,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交底,检查落实应配备的设备、器具及措施。每次活动均应有活动记录。
8、投标人在施工中所雇用的特种作业(包含电工、焊工、专用设备操作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按规定考核合格后,并按照大庆市相关部门对特殊工种的管理要求持证上岗。
9、在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的工伤事故必须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的等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和文化馆项目指挥部,及时调查处理。
10、投标人应绘制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并在各施工作业面、出入口、通道等存在安全隐患处,悬挂醒目的安全提示与警告标志,以告诫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1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还应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有关指导安全、健康与环保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范,建立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的应对机制。并应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和监理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
12、对于公安机关明确保密的事项,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十三、现场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组织机构主要人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布展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中登记并通过资格审查的组织机构人员。
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的请假制度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未经采购单位批准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所在地。
有正常理由,需要离开大庆市的,中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指挥部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在批准的假期内返回现场履行销假手续。
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变更的审批程序
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中标人无权擅自变更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采购单位有权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出变更要求,中标企业接到通知后五日内作出回应,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出拟变更人员的相关情况说明,经采购单位审查批准后在十日内更换相应人员。
中标企业需要变更相关人员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拟任机构人员的详细工作业绩,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交纳违约金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十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建馆的目的和意义。公安文化馆是对大庆公安发展历史的一次系统回顾和深入总结,能更好地展示大庆公安发展历程和建设成果,也是按照市局党委提出的走“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人性化、优质化、社会化加文化建设”的“6+1”“大庆现代警务之路”的重要载体。公安文化馆是将文化融入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的新型模式,能积淀公安文化资源,打牢文化基础,促进公安文化繁荣发展,满足文化强警的需要,填补了全市公安机关没有直观的历史发展展示载体这一空白,能提升大庆公安的形象魅力。
(二)、建馆的定位和原则。
定位:“传承历史、展示风采,提升文化、激励队伍”。建成后的文化馆要突出传承、突出亮点、突出教育、突出特色,要与各种纪念馆、陈列馆、博物馆等场馆有所区别。既是教育广大公安民警了解大庆公安发展史、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理念、激发公安民警工作热情的教育基地,又是对外展示大庆公安形象,宣传公安工作亮点和成绩的展示基地。原则:按照历史发展、警种特点及亮点工作展览有机统一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大庆公安“忠诚、奉献、务实、创新”的精神。利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以历史文物、沙盘模型、图片、文字、视频、雕塑等主要形式全面展示大庆公安历史。
(三)、陈展突出主题。文化馆展示内容要涉及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兼顾历史和现实,并突出现实。其主题为:发展·创新·辉煌。在突出展示大庆公安在改革中前进发展的历史,为大庆社会经济发展、治安稳定做出贡献的基础上,兼顾典型群体、优秀个人、理论创新、科技建设、警营文化、群众评价等方面内容,充分展示大庆公安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取得的辉煌成就。
(四)、陈展主要特点。大纲共包括前言、主体、结束语八个部分(具体内容略)。陈展大纲遵循同类展览的通行做法,坚持有详有略、厚今薄古。坚持以大庆公安发展历史为主线,通过展示不同时期大庆公安各项重大工作决策和主要活动,尤其是警务改革十年以来取得的辉煌业绩突出公安文化馆的特色和定位。
(五)、陈展基本要求
1.突出文化馆的特色,遵循现代简约设计风格,严谨细腻,简约大气,丰富厚重,以大庆公安发展史及各项公安重点工作为主线,以文化为衬托,以实物、图片等为载体,突显大庆公安的风雨历程以及取得的辉煌成就。
2.根据陈展主题和内容来确定陈展的设计理念和艺术风格,使基本陈展要素(照片、文物、影像等)、艺术作品和现代科技手段三方面有机结合,增加陈展的生动性、参与性和科技性。
3.突出现代多媒体形式的运用,结合传统展览方式,以精彩的艺术表现为手段,将感人的细节与恢宏的场景相结合,营造视觉冲击,力求给参观者留下感动与震撼。
4.将文化积淀与艺术魅力相结合,突出弘扬大庆公安精神,突出公安文化鲜明特色,力争将文化馆建成精品文化工程。
5. 要准确把握展览主题,突出地域特色、完美体现大庆公安特点,要丰富和完善内容,要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感,展品使用要充分,辅助手段运用要恰当,布局要科学合理,形式和内容要有机结合。
(六)、利用和创作展品。要充分有效地利用好现有展品,同时按照布展需要,可以复制和设计制作一部分展品,以增强文化馆的艺术效果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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