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市博物馆布展及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枣庄市博物馆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庭路56号
联系方式:王馆长 0632-3199000
二、招标代理机构:枣庄天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市中区东盛路枣庄鲁南艺术院(卧龙公园)内北四合院
联系方式:郭经理 0632-3877977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ZGPGK-2014-175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枣庄市博物馆布展及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ZZGPGK-2014-175
五、招标内容:枣庄市博物馆布展及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本次招标拟分两个阶段进行:
1、方案设计招标阶段
各投标人依据本次招标文件(含布展大纲),进行方案设计。由相关评审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推选排序前6名的方案为入围方案,入围方案报市有关部门审核形成最终方案。本次招标对排序前6名的投标方案给于适当经济补偿,未入围前6名的投标人不给于补偿并不再参与下一阶段的投标(详细内容见方案文件)。
若本次招标投标人数量少于等于6家时采用合格制;如投标人数量多于6家时采用有限数量制。
2、方案深化设计及工程施工招标阶段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布展大纲、市有关部门审核形成最终设计方案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方案深化设计及工程施工招标阶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给所有方案设计入围的投标单位。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等要求分别在招标人提供的最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并进行投标报价,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由相关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推选一家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3、本次方案设计招标阶段经济补偿原则:
本招标项目方案设计招标阶段经济补偿总额为45万元。补偿金额在中标后从中标人中标总额中扣除,分配办法如下:
3.1、给予方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15万元(约为投标经济补偿的33%);
3.2、分别给予方案评审排序第2、3、4、5、6名的投标人10、8、6、4、2万元(约为投标经济补偿的67%);
经济补偿后其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等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必须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必须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5.2设计负责人(主创设计师)要求:高级工程师,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至少1项[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或装饰装修布展工程面积在6000㎡及以上的展览建筑(含博物、陈列、科技、产业、美术、规划等展览馆)的陈列布展(可包含展区内装饰装修)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各1项(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不在一个合同内,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少1项类似业绩)。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由业主出具的完成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造价、面积、高度、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造价、面积、高度、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7、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8.1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以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企业、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一级资质企业为联合体成员。
8.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拟担任施工部分的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设计部分的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
8.3联合体的业绩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2、4、5、6条的各项要求。
七、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时间、地点、售价、方式:
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9日 16:3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点:枣庄市市中区东盛路枣庄鲁南艺术院(卧龙公园)内北四合院。
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⑦资质证书副本(含设计、施工);⑧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设计负责人职称证;⑨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少1项)⑩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
备注: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2月13日9:30 (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5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0632-3877977 15863203450
邮 箱:zztrzb@163.com
十、其他:工程深化设计及施工招标阶段时间安排另行通知。